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浅议青海“花儿”的研究与开发中应借鉴的几个方面
罗子云
我们在埋头打造青海“花儿”品牌的同时,也应关注一下兄弟省份在这一方面的情况,这样,有利于取长补短,少走弯路。下面,我就以最新掌握的甘肃的一些情况,谈一下自己的感想。
一、在“花儿”的起源方面,他们也认为,“花儿”的故乡在河湟文化圈内。但是,他们对河湟地区的解释要比我们宽泛的多。他们当中的多数人认为,河湟地区,即黄河上游甘青段流域、大夏河流域、洮河流域、湟水流域、大通河流域以及六盘山等地区,就是历史上的古丝绸之路和我国北方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之间进行茶马贸易的地带。而我们习惯于将河湟地区定义为“三河间”,即黄河上游甘青段流域、湟水流域和大通河流域。前者将古河州地域纳入了河湟地区范围之内。
二、在“花儿”的命名上,他们有河州 “花儿”和洮泯 “花儿”之分,而且言明这是形态各异的两种“花儿”。从来没人提出过甘肃“花儿”的概念。但在向外推介这两种 “花儿”的时候,他们却将其称为中国“花儿”(这种提法现在已经得到了权威部门的认可)。
在谈到河州 “花儿”的权威性时,他们认为:一是传统“花儿”确实是在古河州地区(包含在古河湟地区之内)形成的。二是传统 “花儿”确实是以《河州令》为基调的,其它不同的基调几乎都是《河州令》的变异。三是传统 “花儿”确实要以河州方言和西宁方言来演唱。河州 “花儿”以上段比兴,下段写实,一首四句,一、三字单字结音,二、四句双字结音,单句四顿十字,双句三顿八字为其显著特点,不是这种句型的,应当是另类民歌,而不应称作“花儿”(显然,后面的论点有待商榷)。
他们也有河湟“花儿”的称谓,并赋予其崇高的文化内涵。有人言道:所谓河湟“花儿”,我们如果仍然把她看作是仅仅包含着文学与音乐两部分的一种所谓的普通的山歌民谣,那何止是一种学术上的陈旧、狭隘,简直是一种对人类民间文化的浅薄和不恭!
现在,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已经授予临夏回族自治州为“中国花儿之乡”,和政县、康乐县为“中国花儿传承基地”、“中国花儿保护基地”;永靖县和积石县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定为“中国民歌考察采录地”,甘肃民协宣布授予本省50多名各族“花儿”歌手为“优秀花儿歌手”称号,并建立歌手档案(我省在这一方面的工作恐怕赶不上人家)。
三、在“花儿”的文化归属上,我们都认为“花儿”是一种文化体系。认可以下的说法:依附在特殊的生态背景下,诞生于特定文化环境中既具共性,又具个性的“花儿”,比起其他民间口承民俗文化来,张扬的是她的活态的含多种文化的立体性。手抄在本子上的、印在书里的,甚至制作在磁带光盘里的那些“花儿”,从一定的角度上讲,她并非是完整的、立体的、活态的“花儿”,充其量她只是一枝仅供观赏的死“花儿”,或一只干蝴蝶罢了。因为这些传统的、现代的技术,只是在制作“花儿”的标本,还无法发现、抓取、传达、展示出“花儿”会场那些动人心弦的、令人激动不已的场景。而这些场景,却往往是种花、寻花、培花、养花、护花和失花的最终结果。我们的“花儿”,她实在是一种内涵十分丰富的以民歌形态为表层载体的大文化系统!他们对于“花儿”的“文化生态”的概念很精辟。
同时,他们还提出了“花儿”的“文化植被”和“花儿”真正存活、传承的“文化空间”的概念。如他们对“花儿”下定义的时候说:“花儿”是古丝绸之路东、中部甘青一带以河湟地区为核心的生态环境下,由八个民族通过汉语言为共同的族际交流工具,形成的共有的文化植被。
他们对“花儿”的文化空间的定义是:“花儿”——这宗民间传统的文化活动,始终以河湟地区这一大西北的地缘关系为坐标,以一百多场庙会—— “花儿”会场为活动轴心,按照周期的固定时间,以她特有的含八个民族群众的集体而互动的方式,一种大胆地回归大自然的行为,实现了心灵与生理的调节和释放;同时,她也是各族群众用身心愉悦的游艺形式,对不合理、非人性、不公正生活的一种补偿或忘我的纵情。
四、在“花儿”的研究和开发利用方面,我们有相同的观点。他们当中有人言简意赅的指出:必须对文化的多样性和开发予以保护,以遏制大多数文化被几个强势文化支配的单边主义文化的霸权,以维护国家和民族的文化主权。同时,对“花儿”的生存条件也极为关注,强调非物质文化比起物质文化来,存在着更多的脆弱性,从而使得她的消失和破坏也更加容易,也更加容易被人们所忽视。
对于“花儿”的内涵和外延,他们也说,“花儿”的文化表达形式,其外延是这样的广阔,其内涵是如此的丰富,其主体又是这般的众多。所以,今日“花儿”研究,如再没有个大视野的开拓,只是一味地捆绑在旧有狭窄通道里跳舞,已经远远不能去应对“花儿”这一文化空间、这一人文系统的文化资源及相关文化植被的有力保护、适度开发、合理利用的大任务了。
在这一点上,我们早已达成了共识:“花儿”是一个包含着丰富社会内容的地域性歌种,对它的研究涉及音乐学、文化人类学、民俗学、社会学、人种学(民族学)、哲学、美学以及史学和文化地理等多种学科,任何单一学科都难以全面解释这种文化现象。
“花儿”之社会内容的含量,要求研究者具备多种、多重知识体系。分析研究“花儿”现象、“花儿”形态以达到认识人类自身的终极目的,又要求“花儿”研究者拓展自己的学术视野,了解最新前沿动态,了解世界性文化研究的发展趋势、发展动态,使研究成果具有超前性、世界性和科学性的重要途径。
五、面对当前“花儿”面临的境况时,他们也认为,当务之急,首先是把 “花儿”“物归原主”地交给民众,使他们按原本的民间文化规律去恢复“花儿”生活的本体和生存的空间载体。少一些急功近利式的商家“开发”,须知那种不要文化式的“文化开发”,往往是将文化资源以“粗粮细作”的办法庸俗化,结果是既糟蹋了文化资源,也歪曲了、丑化了民族民间文化的形象。
其次是在传统“花儿”基础上进行改编和再创作。抢救、保护、继承和弘扬原创性的“花儿”音乐及其唱词,不得作任何改动,是一项保护非物质民间文化遗产和保存有价值的历史文化记忆的重大国际义务,而在传统 “花儿”基础上进行改编和再创作,则是为适应时代的进步和需要而从事的创造性劳动,两者各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性,应当是“车走车路,马走马路”,各不相扰。
六、对于今后 “花儿”的研究方向上,他们提出:搜集新材料,选取新角度,开拓新地域,采用新方法,得出新结论这五个“新”,应该成为我们大家今后追求的目标。
(一)搜集新资料:人民的口头创作没有停歇,我们就永远有活干,即深入民间,去搜集普通老百姓的民歌创作。不断涌现出来的民歌创作,是“花儿”研究家们最为重要的、活态的作品,它反映了广大群众在当代社会大变革的背景下扬表达出来的思绪和情感,心理与祈愿,是研究当代民歌社会意义和创作趋向最为重要的第一手资料,从中可以解析出社会变迁的刻痕和民众思想发展的轨迹。
(二)选取新角度:针对“花儿”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所具有的多功能性的特点,许多不同专业的人文与社会科学家,都能从“花儿”的创作及演唱活动中获得灵感,得到启迪,选择不同的角度,写出弘扬人文精神的好文章来。有时候,一个研究角度的选择或研究题目的确定,并不一定总是深思熟虑的结果,而是某种突然的顿悟所得。比如,少数民族语言在“花儿”唱词中的出现,是多民族文化相互交融与渗透的表现,对研究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文化构成具有重要意义。“风搅雪”是汉藏双语构成的“花儿”,那么,其它诸如东乡、保安、撒拉、土等族的语言在“花儿”中有无展现?其特点如何?也大有研究之必要。
(三)开拓新研究地域:这个地域,就是指“花儿民俗文化圈”。“花儿”的演变,是从中心向四周扩布的。因此,我们的视野不能老是停留在其中心而不顾其周边。比如河湟的“花儿”在新疆的伊犁、昌吉、四川北部的阿坝等州均有流传,但详情如何,我们不甚了解。又如,青海海东地区一些县的“花儿”,已形成一大流派,可以单独命名,以突出其地方特色。
(四)采用新方式 :国内的“花儿”研究,过去从纯文学或纯音乐的角度研究的较多,而采用多种人文科学的方法进行综合性、交叉性、展延性研究的很少。近年来,这种现象有了改变,出现了一批颇有新意的专著和论文,但在捕捉要点、难点和论述的深度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在这一方面,青海已经走到了前面)。
七、在谈到如何将“花儿”这一文化品牌搭载在旅游业这辆快车上时,他们也强调:包括“花儿”在内的我国多元一体、丰富多彩的民众文化,是历史悠久、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民俗文化,则是旅游产业开发中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把“花儿”演唱活动这一最具有地域特色的民俗文化列入旅游业开发计划,有五个方面的现实意义:第一,它是抢救、保护和弘扬优秀民俗文化遗产的重要渠道之一;第二,它是激发民众文化自觉、真正认识自我的一项重要举措;第三,它是“花儿”演唱活动产业化的良好机遇,可以获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第四,它有利于部分劳动力转向服务行业,从而实现国家“旅游扶贫奔小康”战略;第五,它能够被培育成国际文化交流的平台,促进中国民间文化走向世界,让世界感知中华民族的艺术创造力和审美情趣。
八、在“花儿”的演唱活动产业化方面,必须要事先对以下几点进行科学论证,这几点也是我们所一直强调的。
(一)“在抢救中开发,在开发中抢救”。处理好保持“花儿”的原创性特征与以“花儿”词曲为基础的再创作、再提高之间的关系。组织一些爱好“花儿”、熟悉“花儿”音乐的专家,在尽量保持“花儿”的原创性特征的基础上,为适应时代的要求而进行改编或再创作,甚至可以参考国外乡村音乐的创作手法和全球流行的通俗歌曲的表现方法对“花儿”曲令加以改编和创新,使其既不失“花儿”的韵味,又具备现代歌曲的特征。这样,不但易于演唱,也有利于推广。同时,改方言演唱为普通话演唱,也值得商榷。
(二)“花儿”的演唱从田野走向城市,从山林走向舞台,肯定会出现相当程度的变化(如增加器乐伴奏、歌手服饰的美化与化妆、舞蹈的增添等),如何做到即谐调美观,又不失纯朴自然,这些问题值得探讨。
(三)专业演唱队伍的选拔与培训应如何操作?是从优秀民间歌手中选拔,还是从知识青年节中挑选素质好、乐感强的人加以培训。应有的观点是,这两种渠道都应该关注,缺一不可。
(四)在旅游旺季,能否每天在重要旅游景点组织几场“花儿”歌舞演唱会?票价如何确定?这一点上,需要多方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成效。
(五)为使“花儿”演唱能流行开来,甚至走向世界,录制高质量的VCD光盘与内容多样的画册作为旅游纪念品出售,很有必要。这项工作由谁来投资、经销、同时,由谁来管理监督?这些事应由我们的研究机构向文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需要多方配合。
九、面对“花儿”这一大西北民众共同拥有的文化遗产的研究与开发上,他们认为相互交流是有必要的。过去,西北各地,都曾组织过专门研究“花儿”的民间或官方的学术交流活动,但是,这些以“花儿”研究为已任的学术团体,很少有团体间的合作关系,各省各地都在做自己的研究工作,坚持着自己的学术观点,拒绝甚至攻击和自己不同的见解。这种现象显然不利于学术的进步和发展,也和学者的学术身份不大相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是摆在当今“花儿”学人面前的必由之路。这一方面,只有政府部门和研究者的双方参与,才可能取得有效的成果。同时,充分了解歌手、尊重歌手并与他们密切合作,也是我们研究“花儿”的重要途径之一。
另外,他们对所谓“文化边缘人”也有所关注。认为“文化边缘人”是生存于城市社会中“花儿”歌手中的一个极其普遍的现象,其边缘化程度可能有别,但是这种无所适从的心理状态则普遍发生于以“花儿”演唱为生的城市“花儿”歌手中。对这些歌手的生存状态、行为特征以及他们走向边缘化的成因进行系统研究,也是将“花儿”作为一种文化形态进行立体考察必不可少的领域。
十、在宏观上,我们应该有一个共识,那就是,任何民间传统文化,不可能永远固守在一个阵地上,不可能永远一成不变。民间文化本身会随时代的变迁而变化。从民歌发展的规律讲,当一个时代的政权发现一种民间文化有利于国家政权巩固,对民众有教化作用的时候,会鼓励它走向社会,宣传社会。
建国以后,党和政府倡导弘扬民族民间文化,使过去不登大雅之堂的“花儿”艺术开始面向外界观众,走上舞台,增加了许多反映社会生活的内容,使得“花儿”的生存形态有了一个质的变化。同时,也促使“花儿”的传统性产生变化,“花儿”从倾诉性转向展示性,出现了“花儿”的新时代。如何顺应时代的变迁,合乎主流意识形态的要求,是“花儿”这一弱势文化遗产得到相关部门扶持的根本性前提。
从这个意义上讲,现代“花儿”的内容必须要变,要与当前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相吻合。三句不离情爱,开口必言及男欢女怨,这是传统“花儿”的定式,可以保留。但在现代“花儿”的创作中,能否将褒贬善恶,教化民众作为一大主题,我看完全可以,其实,我省的“花儿”创作中已经开展了这方面的偿试性的工作。实践证明,传统“花儿”和现代“花儿”完全可以同时存在。现代“花儿”中,叙事“花儿”应该成为一大主流,近年来,叙事“花儿”的创作方兴未艾,相关部门应该在这方面给予支持。需要重申的是,“花儿”创新方面需要遵从一些必要的原则。一是“花儿”的创新和现代化要遵从民间艺术发展的规律。二是“花儿”的创新和现代化必须尊重“花儿”的艺术规律,保持“花儿”的独特风格和语言特色,在传统“花儿”词曲结构的基础上进行。三是在“花儿”的创新和现代化中,要始终表现出“花儿”的内在魅力。
以上各个方面的状况和工作进程,我们和兄弟省份各有千秋。保持优势,弥补不足,应是我们一贯的作风。理论研究方面,我们已经是超前了。但如何做一些实实在在的、立竿见影的事情,却一直不容乐观。如:建立青海“花儿”的标志物、申报与“花儿”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建立“花儿”歌手档案、保护“花儿”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外界的联系等。
总之,“花儿”要走向外界,就要适应外界的流行大潮,势必要做大的创新和改革。“花儿”作为民间口传文化,长期处于社会大一统的中心文化和堂皇存在的流行文化的两面夹挤中生存,是弱势文化,一不小心,就会被大文化侵蚀、同化、消融。“花儿”面临的生存危机已经证明了这一点。“花儿”是有浓烈情感气息的民歌,她常以讴歌真善美来感动人。“花儿”触景生情、触物生意,不受约束,放任情感河水自由流淌,充满人情味和真情实感。如何保持“花儿”的鲜美诱人,同时争取得到更多的人的呵护与关爱,这是当代语言学家、音乐家、社会学家乃至相关政府部门共同关注的话题,我们将积极行动起来,明天的“花儿”会开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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